新万博世界杯博彩文件
津教委办〔2017〕121号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
各市属普通本科高校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校新专业建设,提高新专业的学位授予质量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〉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〉等文件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2〕9号)和《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〈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〉的通知》(津学位〔2010〕6号)要求,我委决定开展市属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(以下简称"评估审核")。现将评估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审核范围
(一)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在2014年首次招生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;
(二)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在2013年首次招生的五年制普通本科专业。
二、评估审核内容
对照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(附件1),主要从办学指导思想、师资队伍、教学条件、教学过程、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进行评估审核。
三、评估审核方式及时间安排
本次评估审核采取学校自查与专家组入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一)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新专业建设工作,填写《天津市高校2017年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汇总表》(附件2)和《天津市高校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自评报告》(附件3)。
(二)10月30日前,各学校报送附件2、附件3、新专业2013-2016级的培养方案各两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电子邮箱:gaojiaochu2502@163.com。
(三)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,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入校进行实地评估审核。具体的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估审核要求
(一)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专业建设,按要求认真做好专业建设自查工作,并通过本次专业建设评估审核,明确定位,找出差距,适时调整专业发展方向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(二)各学校须提供该专业当年申请新增专业的申报书,专业建设的有关管理文件、培养方案、教学成果、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,以备专家组入校查阅。
(三)市教委将根据学校自查和专家组实地评估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,并作出评估审核结论。
市教委将对参评专业的评估审核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,对社会需求小、专业定位不明确、教学水平不高的本科专业,限期整改;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,压缩其招生计划,直至停止招生、取消其学位授予权。
附件:1.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(试行)
附件1.doc
2.天津市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汇总表
附件2.doc
3.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自评报告(试行)
附件3.doc
2017年10月1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